咨询信息
咨询人 叶*福
类型 投诉 来信时间 2026-06-23
标题 林权登记表被无故篡改原27亩被无故篡改成20亩。
内容 2010年确权登记的林权登记表被畲江镇原林业站利用职,权没有经过本权利人,没有任何备注说明没有盖章,私自篡改叶*福本权利人的林权登记表2010年林改确权登记是27亩2021年冬发现被篡改成20亩,有一张当时由连江村委,村委书记,我们小组长,还有我本人签名的盖有村委公章的就没有被篡改还是27亩,林权证到现在都没发到农户手里。我们强烈要求梅县区人民政府,协同梅县纪委监委,查清事实,给受害人一个公道。
回复信息
回复类型 受理
处理部门 梅县区畲江镇人民政府 处理时间 2026-07-03
处理意见 您好!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镇相关负责人已派员进行核查,经查,叶*福提供的为“广东省林地林木权属登记申请表”,并非林权证,不能作为依据。根据其提供的“广东省林地林木权属登记申请表”所显示的面积为20亩,因当时林地林木权属登记时其自报林地面积为27亩,后由反映人现场指认,经第三方核对勾图,该权属登记申请表四至范围内面积为20亩,故作修改。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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