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信息
咨询人 赖可兴
类型 投诉 来信时间 2026-01-28
标题 礤牙下路灯多年不亮、耕作路高坎没有护拦危险
内容 事由:①、自从装路灯以来,夜晚不亮,经当地村民多次反映村委负责人,得不到解决。 ②、长江岌礤牙下村民耕作主要道路,271乡道南50米,赖可兴屋背下坡路中段坎高约5米,村民出入十分不安全。 呈送:当地政府惠民平台 日期 2026年01月28日 签名 赖可兴
回复信息
回复类型 受理
处理部门 梅县区梅西镇人民政府 处理时间 2026-02-04
处理意见 关于路灯照明问题,经核实,崇化村委此前已在各村民小组公共通行道路统一安装路灯,以改善村民夜间出行条件。根据农村公共设施管理的相关约定,路灯的日常电费缴纳与维护管养责任由各受益村民小组集体承担。关于耕作道路安全问题,其所提及的长江岌牙下路段及屋背下坡路,其性质属于村民进行农业耕作使用的生产便道,主要服务于沿线承包户的农业生产活动。根据农村基础设施建管责任划分原则,此类耕作道路的建设和安全防护设施,原则上应由相关承包户或受益村民共同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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