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意见 |
您好,黄先生!根据《中共梅县县委 梅县人民政府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梅县委发【2007】6号)规定,建立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惠制度,为双农纯生二女户和双农独生子女户的夫妇双方及年龄在14周岁内的孩子(已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并且上年已按要求参加查环查孕的)办理加入农村合作医疗,费用由县镇财政各负担50%。2025年6月区级财政已将县级负担的50%拨款至各镇人民政府,另50%款项由各镇自筹发放。请您向当地政府了解情况,可致电:0753-*****,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