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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人 章文革
类型 投诉 来信时间 2024-07-13
标题 再议廖满秀名下林权问题
内容 如果按章办事,这事早已落实。但是各部门从上到下给我的印象,他们是按“人性”办事。 从现有文件集体经济组织法来看,我们(廖满秀户)也是其中成员,即本地村民一桥头村民。也就享有应有的权利的。但政府官员和村民法盲一班见识,说我们户口不在,就不是村民成员。还说他也是读书出身,如果教科书没教,学习文件也有不少了吗!他还职务较高。 按现有土地政策,土地也不能以租代征。从煤气管道、电房占地来看,确实是相背。总之一滩糊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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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类型 受理
处理部门 梅县区石扇镇人民政府 处理时间 2024-07-29
处理意见 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梅州-蕉岭-平远项目是一项民生工程,根据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53号会议纪要,施工范围内用地及附着物按照标准进行补偿,不改变土地权属及土地性质,项目完工后土地归还给土地权属人。 2024年1月24日、3月18日、5月20日、7月10日,镇林业部门多次组织区、镇、村相关人员就您提出的问题进行开会讨论,明确了廖满秀等户生态公益林权属问题,并要求中和村桥头村民小组,本着尊重历史、结合现实的原则,依据梅县林证字(2011)第09041175号,梅县林证字(2011)第09041174号,要求桥头村民小组重新做好生态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分配方案。在经过多次调查取证过程中,再次查到广东省梅县社员自留山证存根:NO-0034464号,户主姓名:廖满秀。全家农村人口:5人。座落地名:大横坑、石桷坑、上岗山等三块山林。现接下来,我镇将继续关注廖满秀等户生态公益林补贴问题,妥善解决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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