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信息
咨询人 周军峰
类型 咨询 来信时间 2020-02-09
标题 宅基地每户用地面积和危房改造
内容 我是梅县区梅南镇九龙村村民,我想咨询梅南镇每户家庭的宅基地用地面积是多少?农村危房重建或改造还有补贴吗?
回复信息
回复类型 受理
处理部门 梅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处理时间 2020-03-09
处理意见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例如《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办法》规定: 第九条 农村村民每户建住宅用地面积限额为80平方米至120平方米。利用空闲地、荒坡地和其他未利用地建设住宅,或者对原旧住宅进行翻建的,每户可以增加不超过30平方米的用地面积。 关于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2020年暂未下达此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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