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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信息
咨询人
幸久淑
类型
咨询
来信时间
2026-01-03
标题
独生子女父母城乡医保费补贴政策
内容
独生子女父母城乡医保费补贴申请
回复信息
回复类型
受理
处理部门
梅县区卫生健康局
处理时间
2026-01-04
处理意见
根据《中共梅县县委 梅县人民政府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梅县委发【2007】6号)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建立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惠制度,为双农纯生二女户结扎户 和 双农独生子女户的夫妇双方及年龄在14周岁内的孩子(已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并且上年已按要求参加查环查孕的)办理加入农村合作医疗,费用由县、镇级财政各负担50%。关于是否符合申请,请您向当地政府了解情况,可致电:0753-*****,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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