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信息
咨询人 李建春
类型 投诉 来信时间 2025-06-18
标题 梅县区石坑镇龙中村农街44号四口人蜗居危房无厕直排污染河流 恳请上级解决宅基地审批
内容 尊敬的上级部门领导: 您好! 我是李建春,现居住于梅州市梅县区石坑镇龙中村农街44号。怀着万分沉重与急切的心情,向您反映我家目前面临极度严峻的住房困难问题,并恳请您在百忙之中予以关注,为我们全家主持公道,解决最基本的生存居住难题。 一、 当前住房现状极度恶劣,危及生命。我们全家四口人(我自己本人、妻子叶晓新、孩子李梓豪、母亲洪添华)目前蜗居在我父亲于1995年自行搭建的老旧房屋内,该房屋情况极其恶劣。 1.  面积极度狭小 房屋总面积仅48.5多平方米。四口人挤在如此狭小的空间内,日常生活起居极为不便,基本的居住尊严都难以保障。 2.  配套设施完全缺失 房屋内没有卫生间。这是当前最难以忍受且影响健康与环境的痛点。由于房屋老旧且空间限制,无法在现有房屋内或附近建设合规的化粪池。 3.  危房状态,安全隐患巨大,房屋位于河岸上,历经三十多年风雨侵蚀,早已年久失修,成为严重危房。墙体多处出现明显、严重的开裂,结构稳定性极差。房屋随时有坍塌的风险,直接威胁着屋内四个人的生命安全。更令人忧心的是,原有的老屋去年已经倒塌,这更是对我们现居住房屋安全性的严重警示。 4.  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由于没有卫生间和化粪设施,生活产生的粪便只能直排入河流。这不仅严重污染了水体环境,影响周边生态和村民生活,也违背了国家关于环境保护和人居环境整治的基本要求。 二、 多次申请受阻基层不作为,诉求无门面对如此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不堪的居住环境,我们深知危房改造、重建新房是唯一的出路。为此,我郑重地向龙中村的村委会提出书面及多次口头申请,恳请根据国家危房改造及宅基地管理的相关政策,为我们家划拨一块用于新建房屋的宅基地。然而,令人心寒和绝望的是,村委会的干部面对我们家庭的切实困难和安全诉求,表现出了明显的不作为、甚至推诿扯皮态度消极 对我们的申请反应冷淡,未能给予应有的重视。相互推诿村干部之间相互“踢皮球”,推卸责任,没有明确的责任人跟进处理。卡着不批:尽管我们完全符合申请危房改造和宅基地的基本条件(住房困难、危房、无其他宅基地等),但申请却长期搁置、无故拖延,迟迟不予审批。 三、 核心诉求与恳请在如此面积极度狭小、无基本卫生设施(粪便直排污染河流)、居住于随时可能坍塌的危房之中的极端困境下,我们全家生活在担忧与恐惧之中。村委会的推诿和不作为,更是让我们求助无门,深感绝望。 因此,我们全家在此万分诚恳并急切地恳求上级部门领导: 1.  恳请您高度重视我家面临的极端住房困难和严重安全隐患问题,体恤民情疾苦。 2. 调查核实 恳请您派员实地调查核实我们反映的危房现状、居住条件、环境污染及村委会不作为的情况。 3. 督促审批恳请您责成并督促龙中村委会及相关乡镇(街道)部门,尽快依法依规审批划拨一块宅基地给我家用于新建安全住房。 4.  协调解决 如遇政策衔接或具体操作上的困难,恳请您予以协调解决,帮助我们尽快启动危房改造或新房建设程序。 安居才能乐业。一个安全、有基本尊严的住所,是我们全家最基本、最迫切的生存需求。我们实在无力再承担危房随时坍塌带来的生命风险,也无法再忍受粪便直排带来的环境压力和精神负担。 恳请领导念在我们一家老小的困境和生命安全,为我们做主,尽快解决宅基地审批问题!我们将万分感激您的关怀与帮助! 此致 敬礼! 求助人:李建春 联系电话:13****** 住址:梅县石坑镇龙中村农民街44号 日期: 2025 年 6 月 18 日
回复信息
回复类型 受理
处理部门 梅县区石坑镇人民政府 处理时间 2025-07-01
处理意见 关于我镇龙中村民李建春在惠民信息平台的诉求,已收悉。现作具体答复如下:在收到投诉人李建春有建房申请需求后,镇村干部高度重视,先后于2025年5月27日和6月4日联合村“两委”干部,在投诉人陪同下两次到其指定建房地块现场勘测,经自然资源部门的外业巡查APP勘测和具有测绘资质的第三方技术单位实地测绘套图,显示该地块的土地利用现状和梅县区国土空间规划都为耕地,我镇相关工作人员已把第三方技术单位实地测绘套图结果反馈给投诉人并对图纸结果作相关解释说明。同时,经委托梅县区农业农村局查询广东省农田建设管理信息系统显示该地块压占高标准农田。如群众确实有改善住房需求,一是须自行寻找符合用地性质且无权属争议地块申请建房;二是将投诉人现住房屋原址拆旧建新;三是可在圩镇购买商品住宅;四是可将现有住房进行修缮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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