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信息
咨询人 李依恒
类型 咨询 来信时间 2024-01-19
标题 剖腹产产假问题
内容 我是私人企业上班的职员,现在处于孕晚期,经医院医生评估,达不到顺产指标,只能选择剖腹产,想问一下剖腹产能有多久的产假?
回复信息
回复类型 受理
处理部门 梅县区卫生健康局 处理时间 2024-01-19
处理意见 您好,李女士,根据《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十一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假。”您所咨询的剖腹产可享受增加30天的难产假,按规定计算:难产政策内生育的98天+80天+30天=20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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