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信息 |
咨询人 |
刘广元 |
类型 |
咨询 |
来信时间 |
2023-01-19 |
标题 |
对村委负责人造表补贴款造假一事情,调查,查办负责人。 |
内容 |
本人是畬江镇太湖村民刘广元,与刘通元是俩兄弟,自从省政府发放生态林补贴款一事,造表人刘建庭从2O13年开始未通知本人交邮政帐户,由刘通元自己一份,拿我父亲己故09死亡,帐户冒领本该刘广元领取补贴款达7年之久,也是2020年才通知交帐户给村委领取共计叁年。该负责人刘建庭7年多更换3份已故死人帐户冒领本人补贴款,分别刘海元己故,叶兰招己故。当事人刘建庭完全知情,不通知本人更换帐户,至使刘通元冒领本人田亩,生态林补贴款,望调查,处理追责。 |
回复信息 |
回复类型 |
受理 |
处理部门 |
梅县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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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23-01-28 |
处理意见 |
生态林补偿款发放是由村民小组造册,村委会确认,我镇根据村委会提供的名单进行发放生态林补偿款。如户主死亡,必须由户主家属和村委证明才能更改,家属未办理,按原户主继续发放。经查,2020-2022年生态林补偿款已发放至刘广元本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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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满意评估 |
是否详细回复 |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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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是否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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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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