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惠民资金
基层公开
小型工程项目
办理流程
网上信访
查询指引
网上信访
咨询信箱
投诉信箱
举报信箱
结果查询
咨询信息
咨询人
丁新兰
类型
咨询
来信时间
2017-12-04
标题
关于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是否享受国家优待政策
内容
我是松口镇桃宝村民,今年46周岁,于1995年4月生一男孩。等间隔期满准备生二胎时,国家已实行农村第一胎男孩的夫妻不可以生二胎。于是响应国家政策领了独生子女证,没再生二胎。但是22年来,孩子与做父母的却从来没有享受过国家优待政策,请问那张独生子女证有什么意义与用途?
回复信息
回复类型
受理
处理部门
梅县区卫生健康局
处理时间
2017-12-12
处理意见
1、根据《广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本省农业户口人员,可申请享受120元/月奖励。 2、双农独生子女户的夫妇双方及年龄在14周岁内的孩子(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农村医保,费用由区镇财政名负担50%。 3、对夫妇双方均属农业户口并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在初中毕业报考本区公办普通高中时,在原中考总分的基础上加10分投档给招生学校录取。
回复满意评估
是否详细回复
是
否
回复是否满意
是
否
咨询人手机号码
验证码
返 回
梅县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主办单位: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梅县区监察委 梅县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技术支持: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地址: 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区委区政府大院 电话:(0753)2589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