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信息
咨询人 陈远君
类型 投诉 来信时间 2019-11-19
标题 水泥厂侵犯山林
内容 位于梅县松口镇四社村子龙附近有一座山林80亩,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都没有处理,水泥厂多次侵犯,都是不了了知,难道我们农民就没有说话的地方了吗提供了多次有关证件和证明都是没有任何处理
回复信息
回复类型 受理
处理部门 梅县区松口镇人民政府 处理时间 2019-12-02
处理意见 接到投诉后我镇高度重视,由领导带队,并松口镇派出所、松口镇林业、松口镇自然资源所及驻村工作组到现场了解,经现场GPS定位勘查作业点范围属非林地范围。 多次调解过程中,双方无法对分界线取得一致意见,且无法达成和解协议。鉴于多次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为进一步维护合法权益,建议通过法律诉讼程序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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