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意见 |
您好,接到投诉人罗桃珍反映罗镜祥为低保户,其家新建房补助被上报为维修房补助,要求追回损失问题,现将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据调查了解,罗镜祥,男,身份证号码为441421*****2238,南口镇铅畲村岭二三队村民小组村民,为低保户,属建档立卡贫困户,父母罗桃珍、李新云。罗镜祥户纳入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2017年年初制定年度计划时其房屋改造方式为C级,即修缮加固。2017年8月18日在铅畲村委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村民反映的任何问题,罗镜祥户也未提出任何异议,故按年度计划进行验收和发放危房改造补助,确认罗镜祥户为修缮加固,并以修缮加固补助标准进行发放。不存在投诉人反映的其儿子罗镜祥新建房补助被上报为维修房补助造成少发补助的问题。
如您对调查处理情况有异议,可向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人民政府提出咨询,联系电话:0753-*****。
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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