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信息
咨询人 张均权
类型 咨询 来信时间 2018-06-07
标题 独生子女奖励金
内容 尊敬的局领导: 我妻于2007年3月事业单位(教师)退休,退休时一次性领取了奖励金,据说现在可以改为每月领取独生子女奖励金。现有无这样的政策?特向贵局领导咨询。
回复信息
回复类型 受理
处理部门 梅县区卫生健康局 处理时间 2018-06-07
处理意见 您好!对于2008年12月31日前办结退休手续但2009年1月1日以后才达到【粤府办[2009]129号《广东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简称《办法》)】规定年龄的,已享受奖励的不再奖励,未享受的纳入《办法》的奖励范围。
回复满意评估
是否详细回复 回复是否满意
咨询人手机号码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