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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信息
咨询人
张志国
类型
咨询
来信时间
2018-04-30
标题
城乡居民大病二次报销
内容
你好,2017年12月20日报销完后文体中心打印的支付回折单:个人自付13954元,当时问梅县文体中心工作人员说大病第二次报销要不要重新提交资料,说不用。目前二次报销的钱还没有,请帮我查询下有申请二次报销资料吗? 姓名:李玉足 身份证:441421*****4027
回复信息
回复类型
受理
处理部门
梅县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处理时间
2018-05-07
处理意见
你好!李玉足2017年住院二次报销无须另提交资料,费用已经赔付,请查询首次报销提供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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