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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信息
咨询人
黄生
类型
咨询
来信时间
2018-03-05
标题
农村合作医疗
内容
领导好!想咨询一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条件及报销范围、比例!谢谢!如到县级人民医院检查病情(X光、CT等),不住院的情况下是否能按等级报销?报销期限又是多长?
回复信息
回复类型
受理
处理部门
梅县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处理时间
2018-03-20
处理意见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包括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住院报销、特殊病种门诊报销、单病种、普通门诊等。 普通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市内一级95%、市内二级85%、市内三级65%、市外医院60%;特殊病种门诊报销比例为70%;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为60%。 到县级人民医院不住院情况下的普通门诊药物、检查等不能进行报销;申请特殊病种门诊情况下可在医院门诊开具病种相关药物、检查,在病种限额内即时记账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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