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梅州市梅县区民政局 梅州市梅县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7-04-12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文  号: 梅民字〔2017〕18号
名  称: 关于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城乡低保标准和补贴水平的通知

1_1.jpg
2_1.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