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阳光低保”服务民生【转】

时间:2016/01/22 00:00:00

来源:梅县区民政局(转)

浏览次数:321

打造“阳光低保”服务民生


●本报记者 李艳良

小 记 者 凌琨翔 黄 滢

     背景:至2015年12月,全市低保户8.15万户、19.4万人,低保覆盖率3.6%,全市城乡低保补差月人均分别为378元和177元,分别比2011年增加239元和104元。2015年落实低保配套资金46926万元,比2011年增加20487万元。

聚焦点:目前,我市基层存在低保家庭收入精准核算难度大、低保申请制度落实不够好、低保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大、民政部门人少事多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政策的落实。如何开展低保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建议:市政协委员、市民政局局长何小卫建言,我市民政系统应加强监管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坚持把握重点,着力打造新常态下的“阳光低保”工作。首先,加强核查力度,强化动态管理,确保低保工作的公信力。地毯式开展低保、五保等重点救助对象大核查,坚决查处和整改“指标保”“维稳保”“人情保”等不良现象,要履行主动发现职责,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其次,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规范管理,确保低保工作的公正性,进一步完善低保申请、审核、公示、审批、发放制度。再次,加强宣传力度,强化监督管理,确保低保政策的透明度。镇(街)设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做到政策上墙、工作职责上墙、投诉电话上墙。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健全投诉举报核查制度。利用媒体平台了解群众和低保工作对象的意见,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政策咨询、对象投诉及举报事件的调查处理,自觉接受监督。最后,加强业务培训,强化责任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不少委员赞同何小卫的观点。市政协委员、市妇联副主席刘红茹说,“人情保”“指标保”“维稳保”等不良现象,让低保政策得不到落实,损害了政府公信力,必须杜绝。“要让真正困难的符合低保条件的群众得到保障,就要打造阳光透明的低保。”她认为,确保低保工作的公信力,除了完善低保申请、审核、公示、审批、发放制度,做到公开透明,还要让群众的心声“上达”,因而设立镇(街)“社会救助服务窗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十分必要。

来源:1月20日梅州日报http://mzrb.meizhou.cn/html/2016-01/20/content_8883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