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热天气持续、迎来清明祭祀高峰期,全市森林防火形势严峻

时间:2018/04/16 00:00:00

来源:梅县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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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4363个检查站严控进山火源

    我市近期持续晴热天气,随着清明临近,全市森林防火形势愈加严峻。记者从市林业局获悉,全市各地目前已设立临时性检查站(卡)4363个,严控火源上山。同时,8支森林消防专业大队和5支市级森林消防中队已集结待命,全力保障森林资源安全。

    森林火灾多发  意识淡薄监管缺失是主因

    数据显示,今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市共监测到林火卫星热点61个,比去年同期增加46个;上报省防火办森林火灾12宗,均为较大森林火灾。

森林火灾多发使我市森林资源蒙受损失,并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从掌握的情况来看,在引发森林火灾的原因里,祭祖和农事用火约占80%。”市林业局局长蓝汕兴说,其中既有部分群众缺乏法律意识的原因,也有镇村没有及时发现和坚决制止春耕劳作烧荒烧灰、扫墓祭祖烧香烧纸等行为所引起的。近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已派出技术人员,对森林过火面积、受害森林面积进行现场核实,督促各地及时上报责任追究情况。

    严禁带火进山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刑责

    昨日,记者走进五华县水寨镇中洞村看到,一条条防火宣传横幅挂在醒目的位置。临时检查站的工作人员正有序对入山车辆和人员进行火源排查,眺望台的护林员对周边林区进行火情监控。

在各地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同时,我市森林公安不断加大对森林火灾和违规野外用火案件的查处力度。记者从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获悉,3月以来,森林公安共侦破、查处森林火灾和违规野外用火案件20宗,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0人,其中刑事拘留、取保候审12人。

当前,我市已进入清明祭祀扫墓高峰期。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提醒广大市民,进入林区要切实遵守《刑法》《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禁带火进山,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在森林防火区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违反规定的行为引发森林火灾未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罚款处理;对失火造成过火有林面积2公顷(30亩)以上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市委市政府还对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公职人员进行“一案双查”,即除追究法律责任外,还将进行党纪政纪处分。

    消防部门提醒  祭祀扫墓确认火灭方离

    消防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勿在大风天点烛、燃香、烧纸和燃放鞭炮,严禁在燃气管道旁进行明火祭祀活动;在焚香烧纸进行祭祀活动时,要远离人群、居民住宅、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单位、易燃易爆场所、山林等,发现火灾要及时拨打119报警;祭扫活动中,严禁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点烛、燃香、烧纸、燃放鞭炮时要清理周围杂草,将需要焚烧的香烛纸张放置于焚烧桶、金属容器,防止因突然风大引起火灾;祭扫时请勿吸烟,更不能随意乱扔烟头,在离水源较远的山区祭拜地点,需自带水灭火;祭扫活动结束后,要仔细检查四周有无未熄灭的火源,及时清理未燃尽的香烛、鞭炮、烟头和灰烬,要确认余火完全熄灭后才能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