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梅县区压实责任升温鼓劲 推进脱贫攻坚和新农村建设工作

时间:2018/03/23 00:00:00

来源:梅县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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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2日下午,我区召开脱贫攻坚和新农村建设工作推进会,强调要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八个要求”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五个振兴”的精神,以问题为导向、压实责任、即行立改,推进脱贫攻坚和新农村建设工作再升温再鼓劲。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四川成都市主持召开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就如何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五个振兴”重要讲话精神。强调要按照习总书记“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目标标准、强化体制机制、牢牢把握精准、完善资金管理、加强作风建设、组织干部轮训、注重激发内生动力”的要求,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同时牢牢把握习总书记提出的“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精神内涵,统筹谋划、科学推进新农村建设。会议还通报了区委对32个省定贫困村专项巡察情况,布置了巡察问责整改工作,通报了我区脱贫攻坚和新农村建设推进情况。

 

      委书记钟光灵强调:各级党政一把手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亲力亲为抓好脱贫攻坚和新农村建设工作。

  要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突出区、镇、村党委书记主体责任,利用苏区资源创建一批“红色村”,培育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消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急躁和厌战情绪以及消极腐败现象。

  要注重激发内生动力,通过光伏产业和龙头企业分红收益、发展种养、政府兜底等措施进行精细化帮扶,要不折不扣落实扶贫“1+N”政策,实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

  要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护好绿水青山,继续抓好“三清三拆三整治”,按照4月底全面实施,6月底交叉检查,9月份完成建设的要求,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同时要营造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氛围。

  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资金管理,严格落实督查督办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和问责;要利用巡察利剑,加大惩治力度,对扶贫领域和新农村建设中的腐败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各镇(办事处、高管会)党(工)委书记,32个省定贫困村支部书记,项目中标、监理单位代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