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4/05 00:00:00
来源:梅县区林业局浏览次数:368
清明节是扫墓祭祖的高峰期,恰逢天气晴朗,气温上升,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防范森林火灾发生,我区严阵以待、多措并举,全力打好“清明森林防火”战役。
记者在南口镇南榕仙庄入口处看到,区林业局、防火办等部门的工作人员设立了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点,拦停进入公墓进行祭祀活动的车辆,对这些市民进行法规宣传和停车检查。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像这样的防火临时检查点,全区各乡镇的主要进山路口都有设置。
梅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 邓衍坤
一是向祭祖的人群发放宣传资料,第二是引导祭拜的市民不能带烟花爆竹进入祭拜场所,我们会将烟花爆竹暂时保管下来,等市民祭拜完后将它们还回给市民。
据介绍,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每年9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我市的森林防火期,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五十米范围内为森林防火区。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禁止以下行为,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一)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二)烧山驱赶野兽、蚊虫、黄蜂,焗蛇鼠或者使用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方法狩猎;
(三)祭祀、宗教或者其他民俗活动用火;
(四)吸烟、野炊、烧烤、烧火取暖、使用火把以及其他生活用火;
(五)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孔明灯;
(六)其他可能导致森林火灾的行为。
梅县区森林公安分局民警 彭立先
群众若因为祭祀过失引起森林火灾,烧毁有林面积不到三十亩的给予行政处罚,对个人给予警告,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烧毁森林面积三十亩以上的,直接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
今年清明假期,区林业局、区公安森林分局全体干部职工取消休假、严阵以待,成立六组森林防火督查组,以包片包干到镇的形式对各镇进行森林防火工作督查,确保各镇、村防火预案完善、预防工作到位;扑火人员队伍完善、扑火工具到位,全力防范清明假期森林火灾的发生。
此外,记者在走访中还发现,市民文明祭祀的意识和防范山火的自觉性正不断提高,以往传统的祭祀方式在悄然改变。市民们都表示,愿意为保护森林贡献自己的力量。
群众:
现在祭祖都没有放鞭炮了,大家的防火意识都自觉提高了,有些就用鲜花了,文明祭拜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