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种植生物防火林带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6/04/01 00:00:00

来源:梅县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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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口、程江、城东、丙村、石扇镇(扶大高管会)人民政府:

为提高森林的防火能力,确保我区森林资源安全,经请示区主要领导同意在全区范围内逐年开设生物防火林带,今年,决定在南口、程江、城东、丙村、石扇镇人民政府、扶大高管会开设生物防火林带试点工作。经费由区林业局统筹解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主体。种植生物防火林带试点工作实施主体为实施所在的镇人民政府,试点镇的人民政府要做好建设生物防火林带的地点和规划工作,要引进近年来在我区造林有实效,有信誉的造林企业,作为这次建设生物防火林带的施工队,确保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工作取得成效,并与施工队签订造林合同。

二、开设数量、种植树种和规格。这次建设生物防火林带长度为程江10公里,南口10公里,扶大10公里,丙村10公里,城东8公里,石扇5公里。防火林带的宽度为20米,种植树种为木荷,株行距为2.5×2.5米或2×2米,穴的规格为40×40×30厘米。

三、种植的方式和价格。种植采用一包三年,即是包备耕、包种苗、包肥料、包安全生产、包种植、包三年的管理,即是第三年树高达到3米以上,冠幅1.5米以上,保存率85%以上,或者郁闭度达到0.6以上,即为合格。

四、检查验收和付款方式。生物防火林带检查验收由乡镇负责,区林业局进行抽查,付款方式采用4∶2∶4即第一年种植后检查验收合格付40%,第二年抚育施肥验收合格后付20%,第三的抚育施肥达到造林设计标准即树高3米,冠幅1.5米,保存率85%以上,或郁闭度0.6以上,付清剩余的40%工程款,第三年达不到标准的给一年的时间施工队进行整改,第四年进行验收,第四年仍然达不到造林设计标准的,终止合同,取消剩余的40%付款,一切损失由施工队自行负责。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