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3/14 00:00:00
来源:梅县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浏览次数:316
日前,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会议,学习研究中央一号文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强调要以中央一号文为指导,结合梅县区发展的实际,突出基层党组织的核心引领作用,强化产业支撑、抓好环境整治、打赢脱贫攻坚、实现乡村自治,推动乡村振兴工作。
区委书记钟光灵主持会议,并组织学习中央一号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以及中央农办主任韩俊对2018年中央一号文的解读。同时,还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
会议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中央一号文对如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明确了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具体措施,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研究、吃透文件精神,真正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
一要坚持党管农村工作,突显核心引领作用。基层党组织是乡村振兴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统揽全局、协调各方。
二要强化产业支撑,实现生态富民。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要夯实农业生产能力基础,实施质量兴农战略,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特色小镇建设。
三要抓好环境整治,打造美丽乡村。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我们要完善乡村规划,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的综合整治,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要突出乡村自治,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和淳朴民风。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乡风文明是保障。在党的领导下,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弘扬优秀文化,建设法治、德治和平安乡村。
五要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增强群众获得感。乡村振兴,摆脱贫困是前提,生活富裕是根本。要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既不降低扶贫标准,也不吊高胃口,要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
六要推进机制创新,汇聚全社会力量。乡村振兴,必须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强化制度性供给,强化人才支撑。
会议强调,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法律基石,宪法因时而发展、因势而完善,将更好适应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需要,进一步引领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保障党和国家在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上行稳致远。宪法修改完善,会让经济社会等方方面面更有法治保障,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坚实保障。我们要坚决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推动宪法实施,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
区领导张运全,曾庆辉,罗时亮,陈远洋等参加学习会。
(文/危健峰 沈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