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区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进入公示阶段

时间:2017/11/13 00:00:00

来源:梅县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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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区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经过水务局、各镇、各有关部门以及中介机构的共同努力,目前我区小型水利工程改革已进入公示阶段,为下一步权属证书的发放做好充分的准备。
  今年10月份以来,各镇陆续开展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程公示工作,根据小型水利工程的属地原则分别在镇村两级进行公示,切实提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工程不漏报、不错报和保证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合理性。
  据统计,全区列入改革的小型水利工程共1540宗,开展权属调查表公示以来至今为止,共有10个镇的935宗工程已进行公示,完成百分比为61%,其中:水库、电站、堤防工程总数353宗,已完成公示工程233宗,完成百分比为66%;山塘工程总数321宗,已完成公示工程197宗,完成百分比为61%;农村饮水工程总数160宗,已完成公示工程91宗,完成百分比为57%;泵站工程总数62宗,已完成公示工程29宗,完成百分比为47%;各镇所属行政村的小型灌区工程337宗,已完成公示的189宗,完成百分比为56%;小型引水工程307宗,已完成公示的196宗,完成百分比为64%。按照目前公示工作开展的进度,预计公示工作在11月20日前全部完成。
  下一步,区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各镇申报的小型水利工程权属进行逐级审批、发放权属证书、落实管护主体并签订管理责任书、落实管护经费并制定出台考核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