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资源厅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突出问题 三项治理工作任务

时间:2017/12/22 00:00:00

来源:梅县区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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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关于集中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三项治理工作方案》(粤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2015〕2号)明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依法有序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三项治理工作,2016年6月底前,全面解决拖欠被征地农民征地补偿费问题;2017年底前,集中三年时间解决全省2012年底前形成的13.03万亩留用地历史欠账;2015年底前,依法查处纠正2014年1月以来发生的农村土地“三乱”问题。省国土资源厅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市、县(市、区)有关业务部门的督促指导和政策支持,全力推动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三项治理工作。

  截至12月14日,省国土资源厅按照时间节点的要求全面完成了省委部署的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三项治理工作任务。其中,兑现拖欠被征地农民征地补偿费24.6亿元;解决留用地历史欠账13.03万亩;查处农村“三乱”(乱占、乱卖、乱租)违法用地9565宗、面积2.25万亩。通过三项治理,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涉土问题,对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据统计,2015年以来省国土资源厅的农村信访总量分别下降19.7%、3.9%、16.5%。

  省国土资源厅高度重视省委对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三项治理的工作部署,厅主要领导亲自督办,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在省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坚强领导和大力协调下,按照时间节点积极有序推进。一是按照先易后难、分步推进的原则,分解三年治理目标,及时部署各阶段任务,多次赴现场开展督导,坚持常态化通报制度,对进度落后地区进行督办约谈;二是要求各地想方设法筹集资金,妥善解决拖欠被征地农民补偿费问题;三是在规划保障、指标安排、简化审批、拓宽途径、落实资金等五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逐宗解决留用地欠账;四是各级国土部门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严肃查处农村土地“三乱”问题。

  下一步,省国土资源厅将通过加大征地信息公开力度,规范土地征收行为,严格落实征地预存款制度,坚决杜绝发生新的拖欠征地补偿费问题。在完成2012年底前形成的留用地历史欠账治理任务的基础上,对2013年1月1日以后发生、但至今尚未落实到位的留用地欠账问题建立台账、制定计划、明确时限、逐宗解决。坚持标准不降、干劲不松,对侵害农民权益、违法性质严重的农村土地违法案件,保持高压态势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