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4/20 00:00:00
来源:梅县区国土资源局浏览次数:132
去年梅县区共检查单位921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766处,临时查封单位11家,先后对26家单位实施行政处罚,责令“三停”11家;全区共发生火灾57起,造成1人死亡,过火面积696.6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17.015万元,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全区37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一步完善了“四个能力”建设和“户籍化”管理工作,有效推动了各镇消防安全“网格化”建设实体运行。
会上,副区长、公安局长梁惠文代表区政府与各镇签订了2017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他要求各镇各部门要科学研判,切实增强抓好全区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加大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夯实全区火灾防控基础;要狠抓落实,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创新社会管理举措,进一步提升全区消防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