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1/30 00:00:00
来源:梅县区国土资源局浏览次数:113
11月29日,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广华在全国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会议上表示,国土资源部门将加快推进国土资源数据的共享与开放,各地要做到“能共享的数据必须向各部门共享,能开放的数据必须向社会开放,合理确定数据共享和开放的范围,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共享、不开放”。
国土资源数据是基础国情信息。多年来,通过国土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和管理工作,产生和积累了海量的基础地理、土地、地质矿产、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防治和海洋等数据。王广华指出,国土资源数据,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支撑,与社稷民生息息相关,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国土资源大数据已成为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据了解,截至2015年底,全国所有省级、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92%的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实现了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土地征收、地质灾害防治、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等一批关系民生的政务信息已面向全社会公开。
尽管国土资源政务公开业绩可圈可点,但王广华指出,与形势需求相较,国土资源信息化差距不小,国土资源数据的共享开放程度仍差强人意。
他特别指出,数据应用不充分,是当前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虽然目前建立了大量的数据库,但许多数据利用效率低,数据的应用价值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此外,信息化“孤岛”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各业务系统之间数据来源不一致,系统之间不能有效衔接,信息不能共享互用,信息化的整体规模效应未能显现出来。
“十三五”时期国土资源信息化锁定五大目标,其中两大目标与数据公开和共享有关。王广华指出,实现全数据共享交换,要求国土资源系统内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同时建立与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共享机制;实现全网上公开服务,要求以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为重点,向社会提供国土资源信息查询服务,提高国土资源信息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当务之急,国土资源部门要抓紧制定国土资源数据共享和开放管理办法,编制国土资源数据共享目录和开放清单,研制数据共享和开放标准规范。要建立国土资源数据共享系统,并与政府统一数据共享平台衔接,实现国土资源系统内部各单位以及政府部门间的数据共享与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