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1/01 00:00:00
来源:梅县区国土资源局浏览次数:111
会议指出,按期兑现耕地占水田补水田、占优补优承诺,是国家和省的明确要求,是当前各级履行耕地保护职责的一项极其重要而紧迫的工作任务。近期国土资源部下发通知,将对近年来各地承诺补充耕地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并明确将对超期未完成补充耕地问题突出的省份进行通报,通报后仍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将按有关规定暂停相关市县以承诺方式落实占补平衡并停止用地报批。各地务必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落实,按期兑现承诺。
会上,杨林安副厅长提出了五点具体要求。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耕地占优补优承诺由市县两级政府出具,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国家和省的要求得到不折不扣落实。二是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各地要结合实际,立足于提早赶前,在抓动员部署、抓调查启动、抓项目建设上狠下功夫。近期能开工建设的,应尽早开工,争取在明年雨季前建成一批项目。三是进一步提前统筹谋划。各类非农业建设和城镇布局应当坚持不占、少占耕地,难以落实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要求的,应在规划调整完善时予以避让。四是进一步强化时间观念。要切实合理安排计划和时间,尽快组织实施耕地提质改造项目,避免工作出现被动。五是进一步做好廉政防控。各级要始终重视和加强党风廉政工作,要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工作,要经得起历史的考验,经得起审计的审查,在完成任务的同时,确保廉政不出问题。
今年7月,国土资源部出台补足耕地数量与提升耕地质量相结合落实占补平衡指导意见,我省高度重视,迅速部署,抓紧落实。省国土资源厅牵头起草了我省贯彻实施意见,目前已征求了省直部门和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意见,并通过了省法制办审查,待省政府审定后印发。与此同时,省农业厅会同省国土资源厅于近期制定出台了《广东省土地整治垦造水田建设标准(试行)》,省国土资源厅制定印发了《广东省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点(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