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方案促进经济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时间:2016/10/20 00:00:00

来源:梅县区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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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日前出台《梅州市促进经济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工作方案》,要求到2020年,经济开发区(简称“经开区”)投资环境进一步优化,产业层次更加合理、布局更加科学,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系初步建立,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规范高效的经开区发展体系;培育形成2个年产值超百亿元的对外合作产业集聚区,打造1个至2个全省领先的特色园区、生态工业示范区、循环经济改造示范试点园区。

《方案》提出,要从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促进转型升级、坚持绿色集约发展、加快创新驱动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等五方面,进一步促进经开区加快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方案》指出,要支持经开区率先复制广东自贸区体制机制创新试点经验,实行精简高效的经开区管理模式,探索社会化、市场化的建设发展模式;进一步健全完善经开区管理机构,理顺管理体制机制,明确管理权限,提高行政效率和透明度等。在经开区内协调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支持符合条件的经开区申报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积极引进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带动产业链发展。抓好珠三角产业梯度转移承接工作,推动省级经开区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转移工业园等各类园区的资源整合,将梅州经开区扩区至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并申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方案》鼓励各地将新增土地规模和指标适度向经开区倾斜,推进企业、产业往园区集聚,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建立经开区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机制,确保高科技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供地。鼓励条件成熟的经开区建设各种形式的协同创新平台,加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建设,引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围绕技术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开展联合创新。鼓励政策性银行和开发性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项目、公用事业项目及产业转型升级给予政策性信贷支持。鼓励通过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创业投资贴息资金、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等方式,搭建科技人才与产业对接平台;进一步健全完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规范各经开区招商引资工作,加强专业化招商、产业链招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