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9/13 00:00:00
来源:梅县区国土资源局浏览次数:116
1、介绍的主体。
有资格介绍候选人的主体有三个,一是选举委员会;二是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政党、人民团体;三是推荐代表候选人的选民。
2、介绍的方式。
介绍候选人有多种方式:印发《代表候选人情况简介》到选民小组;由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政党、人民团体和选民到选区内的各选民小组会议上作介绍;在选举日的三日以前,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介绍本人情况并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等形式作介绍。
3、介绍的内容和要求
介绍的内容主要是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及职务、年龄、文化程度、民族、党派、简历及主要表现等。介绍应该是全面、客观、实事求是的。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活动在选举日必须停止。
(文/洪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