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镇人大换届选举小知识(十二)

时间:2016/09/02 00:00:00

来源:梅县区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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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候选人的提名和确定

代表候选人,是按法律规定程序提出的供选民投票时选择的人员。

一、提名权与提名方式

选举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