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镇人大换届选举小知识(十一)

时间:2016/09/01 00:00:00

来源:梅县区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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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选民名单申诉意见的处理

 公民对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有关部门应及时受理。选举法的相关规定是:

 1、申诉

 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五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应在三日之内作出处理决定。

 2、起诉

 如果申诉人对选举委员会的处理结果不服,可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