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被授予“建设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先进单位

时间:2013/02/26 00:00:00

来源:梅县区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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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国土资源部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出 《关于表彰建设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梅县被授予“建设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先进单位”,是我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市、区)。

  梅县认真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活动,3年来,全县完成并通过省、市检查验收利用未利用地和园地山坡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3万多亩;完成农用地转用及征收报批城镇批次用地29批次,面积近9000亩;抓好“三旧”改造项目80宗,节约土地265亩;利用增减挂钩报批820亩建设用地,同时利用低丘缓坡地政策,扩大用地规模近8000亩。

   (李少凤 余永辉)


来源:梅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