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服务须知
  • 受理范围
  • 本栏目仅接收市民对惠民项目公开相关投诉,相关部门对投诉进行解答并公布在投诉列表中。
  • 注意事项
  • 1、投诉人进行投诉,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投诉对象明确,投诉内容真实、客观、清楚,不得歪曲捏造事实。
  • 2、为了便于接收投诉部门与你联系、沟通,希望您如实填写中文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如电话、电子邮件等)、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
  • 3、各级投诉处理部门及工作人员有责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投诉的个人资料严格保密。
  • 4、投诉网上查询需要核对您的有关信息,请您保存好投诉的受理编号。
  • 5、为了保证邮件受利率,请投诉人确定该投诉内容已经向政府行政职能部门投诉过,该部门不作为或答复不满意。
  • 6、由各镇接受群众投诉和回复群众投诉问题,电子监察系统进行实时监察和督办。